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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藏书借阅制度
(暂行)
一、外借图书
1、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,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(教师教学科研参考用书,借阅期限为二个月),可续借一次;期刊合订本借阅期为两周。
2、 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,持借阅证到借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。
3、图书过期、损坏、遗失等,均按《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关于读者借阅过期、损坏和遗失书刊的规定》执行。
二、馆内阅览
1、现刊阅览室、样本书阅览室的书刊一律不外借,读者可凭本人借阅证室内阅览。
2、过刊阅览室的期刊合订本等可外借,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。
3、读者未办借阅手续,不得擅自将书刊带出阅览室。
4、阅览室内开架书刊,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一册,阅毕放回原处。
5、读者须遵守《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阅览室使用规则》。
三、非本馆读者借阅书刊
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,按"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校外读者接待办法"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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